发布日期:2024-06-01
为规范来院进修人员管理,保证进修质量,切实有效提升进修人员业务水平,参照本院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招收原则
1、申请人资质要求
(1)各类医师(包括西医临床、中医、口腔、麻醉及医学影像等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正规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的医师。
(2)护理人员:原则上只接收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正规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一年以上的注册护士。
(3)医疗技术人员 (包括药剂、检验、康复、超声及放射等):原则上只接收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正规医疗机构从事进修专业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的医疗技术人员。
(4)行政、后勤管理人员:要求在相关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5)特殊专业除外。
2、进修时间要求:六个月及以上(原则上不接收短期进修)。
二、申请流程
1、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进修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登录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bddhospital.com),在专业版页面选择“科研教学”-“进修申请”,下载附件并完整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2024年 第1版)》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申请人将个人身份及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的复印件制作成PDF或JPG格式的电子扫描件(要求各证书信息显示清晰),并分别重命名为“姓名+证书类型”,连同单位介绍信和申请表的电子扫描件(PDF或JPG格式)打包发送至我院科技教育处邮箱(bdyykjc@163.com)。
三、进修须知
1、因需根据个人的进修要求和进修科室工作情况安排进修计划,故要求申请人需至少在拟进修日期前15天提交进修申请。
2、我院将在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邮件的形式回复申请人。申请通过者需按邮件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来院报到。
3、进修费用标准:天津市(省)内:200元/月,天津市(省)外:800元/月(包含胸卡和我院工作装冬、夏两款各一套)。进修人员需在进修前全额缴纳进修费。
4、进修人员报道当日需先在我院体检科完成入职体检再到科技教育处办理报到手续,并完成岗前培训后方可入科上岗。
5、在我院进修期间,根据科室工作安排完成业务工作。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不得擅自调换进修科室,且必须服从科室整体工作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6、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发生疑似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应立即暂停进修活动。同时在我院进行医疗差错事件或医疗事故的鉴定过程中,涉事进修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我院相关工作,并依有关法规承担责任。我院将鉴定及处理结果通报派送单位。
7、进修期间不得随意变更进修计划。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进修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材料报送我院科技教育处。进修不满6个月的不授予结业证书。
8、如因个人或所在单位原因变更进修期限,提前结束进修者,进修费不予退还;延长进修期者按标准补交进修费。
四、请假管理
1、进修人员请假需履行书面请假制度,不得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
2、事假在1天之内的,向科室主任申请;1至3天事假(含3天),经主任同意后向科技教育处申请;3天以上事假,除填写书面请假条外还需附带派送单位出具的书面说明,经科主任同意后向科技教育处申请。请假获批后方可休假,并按时返岗。
3、病假需附带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及休假证明。
4、事假离岗前需做好科室交接班工作,杜绝无假离岗、脱岗以及违规休假。
5、因故需延长假期者,须在假期结束前征得科室主任同意后向科技教育处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续假,不得擅自延长休假时间。休假结束后补办续假手续。
6、无故不请假离岗离院累计达两天以上(含两天)者,六个月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4天者,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不授予结业证书。
五、进修管理
1、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进修人员须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科室工作安排,工作期间正确着装,佩带胸牌。要拥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热忱的服务态度,对待自身严格要求,不迟到、不早退。对待患者热情周到、耐心细致。避免因医患沟通或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纠纷和投诉的发生。
2、恪守医德,廉洁行医。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病人或家属的财物馈赠,不得私自接受病人或家属的宴请,不得接触医药或医疗器械销售人员,不得收受各类回扣、劳务费或好处费。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不当所得外,酌情予以经济处罚或终止进修,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进修人员应积极学习并熟悉所进修科室的各项诊疗常规、处置流程以及应急预案等。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如因违反诊疗常规导致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终止进修并退回派送单位。
4、进修医师在完成的各类医疗文书的书写后,必须经带教老师或上级医师的审阅签名后方能使用,不得代签。进修医师不得私自出具伤残鉴定、转院转诊或营养护理类证明文书。
5、进修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临床诊疗(护理)工作,积极主动完成科室交给的工作任务,并在带教老师或上级医(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医疗活动,不得单独值班或出门急诊。
6、进修医务人员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诊疗操作和使用设备。若擅自单独操作而发生医疗过失、差错的,或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由其个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7、进修人员进修期间若出现医疗纠纷、作风不正、违法乱纪行为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致我院经济利益或社会声誉受损的,予终止进修并退回派送单位。
8、我院不接收有精神类疾病史、慢性传染病、孕期内或身体状况不能胜任科室工作的进修人员。若进修期间发现隐瞒上述情况,予终止进修并退回派送单位。
9、我院为无烟单位,进修人员不得在院内吸烟,遇到他人在院内吸烟要积极劝阻。
六、结业事项
1、进修结束我院将授予进修人员《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进修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须在进修结束后三日内至科技教育处办理结业手续。交还胸牌并提供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无特殊缘由结业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逾期不予补办。
七、其他事项
本进修管理规定及进修其他相关事宜由我院科技教育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广川路8号
科技教育处电子邮箱:bdyykjc@163.com
咨询电话:(022)2926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