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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2022年度天津市DRG示范医院称号

发布日期:2023-03-22

    为深入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经过申报和评估,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确定了2022年度天津市DRG示范医院,我院名列其中。

    自2021年10月以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经过前期的准备和模拟运行,作为首批18家医院之一进入DRG实际付费运行。医院制订了DRG付费实施工作方案,成立由院党委书记牵头,院长全面负责的工作组,由医保科牵头统筹各部门联动,及时提出反馈意见,逐步建立健全院内流程制度,同时选派专人负责DRG付费工作。为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性,医院制定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方式改革奖惩办法(试行)》,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进与医院的运行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培养专业技术队伍,医务、临床、质控、病案、医保、物价、信息等多部门联动,广泛宣传DRG政策,多次邀请国家和市级DRG专家来院开展DRG付费基础知识培训讲座。网络信息中心做好信息系统接口各项准备,确保上传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病案室组织专家团队培训,规范病案质量。医保科不断优化医保结算清单上传流程,持续提高医保结算清单上传及时率,上传及时率从67.73%提高到99.48%,医保结算清单平均上传天数从8.6天降至3.6天。实行DRG付费后患者个人负担率平稳下降,从2021年11月份的40.98%,下降到2022年11月份的28.86%,持续降低了患者的个人负担。医院一直秉承“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为使患者能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采取各种措施,抓质量、保安全、降成本,千方百计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患者的就医次均费用处于全市最低,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均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大大提升了患者的就医获得感。

    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是通过打造天津市DRG示范医院,树立天津市改革标杆,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我院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通过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结构,降低医疗费用,降低患者负担,提升医院优质服务能力,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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