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8-07
一、 项目概述
为了确保我院硬管式内窥镜器械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通过院内谈判的方式公开遴选具备合格资质的设备维修保养供应商(含原厂或原厂授权及第三方),承接我院为期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硬管式内窥镜维修保养服务。本次遴选旨在确定一家综合实力强、服务质量优、报价合理的供应商承接此项服务。
二、 服务范围与内容
1. 服务设备范围:对我院所有硬管式内窥镜包括宫腔镜,腹腔镜,胸腔镜,输尿管镜,膀胱镜,经皮肾镜,电切镜,关节镜等硬镜进行单次故障维修。硬镜品牌涉及:奥林巴斯,狼牌,史赛克,沈大等。
2. 维修服务内容分类与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对以下两大类维修服务的能力,并按要求进行分别报价:
A类:镜子主体维修,主要针对内窥镜核心光学及机械部件的修复,包括但不限于:整镜光学系统更换,包括导光束、柱状镜片、器械通道、钳道管、内外管、物镜系统、保护片更换。重新校对图像,密封内窥镜,渗漏测试。
B类:镜子附件维修,主要针对与镜子主体配套使用的管鞘、穿刺器、密封帽、连接件、导光束接头(非主体部分)等配件的维修或更换。包括但不限于管鞘断裂、弯折;旋阀断裂等故障的维修 供应商需明确说明其附件维修的能力范围(例如:可修复哪些具体配件类型)。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说明:通用维修、专用设备维修、医疗器械维修,属于哪类(加盖公章)
3.生产企业维修或售后授权(如有请提供,加盖公章)
4.经办人或维修工程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同类产品维修合同/协议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无遮挡,加盖公章)
6.维修配件如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提供该配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服务要求
1. 响应时效:供应商需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接到报修通知后,需在 4小时内给予明确响应,并承诺在48小时内工程师携带必要备件到达现场(或提供取送镜服务方案)。紧急故障需提供加急服务方案。
2. 修复周期:对于常规维修,供应商需明确承诺平均修复周期,最长不超过14个工作日。
3. 维修质量:维修后的设备必须达到原厂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采购人验收。需提供维修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同等效力文件)。维修部件应使用原厂或符合原厂标准的合格替代部件。
4. 保修期:对维修部位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质量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 备件供应:供应商需保证常用维修备件的库存或快速供应能力。
6. 预防性维护(PM): 供应商需提供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方案及报价(可选,或包含在响应性维修服务中)。
7. 取送服务:明确是否提供上门取送镜子服务及费用承担方。
8. 报告与沟通:定期提供维修服务报告,及时沟通维修进展。
五、 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分类报价:
·A类(镜子主体维修)报价: 报出一个单次维修的固定服务费(人民币元/次)。此报价应包含完成一次A类维修(无论具体更换了哪些部件,只要属于A类维修范畴)所需的零配件费、人工费、标准辅料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
·B类(镜子附件维修)报价:报出一个单次维修的固定服务费(人民币元/次)。此报价应包含完成一次B类维修(无论具体维修哪个附件,只要属于B类维修范畴)所需的零配件费、人工费、标准辅料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
·预防性维护(PM)报价(如适用):如供应商提供PM服务,需单独报价(人民币元/台/次或总包价)。
六、 遴选方式与标准
1. 遴选方式: 资格性审查 + 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服务要求的前提下)。
2. 遴选标准:
·资格性审查:对所有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完全满足“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价格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计算其 A类单次服务费报价 + B类单次服务费报价的总和。将总和按从低到高进行排序。
·推荐成交候选人:总和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价差过大处理:如最低报价显著低于其他有效报价或成本,可能被要求进行价格澄清或提供成本构成说明。若无法合理说明或存在恶意低价嫌疑,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务能力优先(同价情况):如出现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总和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则优先考虑服务方案更优、成功案例更多、技术人员力量更强、响应时效更短的供应商。
七、 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向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双方将在规定时间内依据遴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报价签订服务合同。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或无法履约,采购人可按排名顺序顺延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遴选。
八、 报价文件递交
请有意参加遴选的单位将以下有效证件电子版发送至医疗设备处邮箱bdyysbc@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递交至医疗设备处:
1. 供应商维修(维保)服务方案(附件一)
2.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件二)
3. 授权委托书(无授权委托人时此项不需要)(附件三)
4. 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附件四)
5. 资质证明文件(见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6. 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九、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2日。即请报名单位务必在2025年8月12日17:30之前将相关资料按照以上顺序递交至医疗设备处,逾期将不再接收。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2-2926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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